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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炒“断供”意在向调控政策施压
By  贾图 发表于 2008-7-29 8:34:00 

前段时间,深圳因房价下跌而爆出“断供潮”,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但是,所谓的千亿元“断供”已遭到最权威部门的否定。

  深圳银监局局长刘元表示,截至2008年6月末,深圳中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98.72亿元。若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个人住房贷款不良余额为13.85亿元,比年初减少0.73亿元;不良贷款率0.63%,比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按更审慎标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对应的全部贷款余额)统计,不良贷款余额为17.35亿元,比年初增加2.11亿元;不良贷款率0.79%,比年初上升0.11个百分点。

  很显然,即使按较审慎标准统计得出的数据,所谓断供也只是极个别的。谎言被揭穿,一个隐藏着的意图浮出水面:原来,“断供”只是向政府施压的工具而已。

  据报道,“断供”其实是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自导自演的把戏,“断供”的是炒房者和开发商手中囤积的楼盘,超过一半以上为2005年下半年到2006年10月前所购买,目前的价格还大有赚头。“断供”的目标是“四两拨千斤”,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政策,为银行信贷“松绑”,同时也给银行造成压力和错觉,使得银行有争取宽松信贷条件的“砝码”。

  自2005年3月 “国八条”出台起,政府就开始调控房地产市场,而房价在此期间持续攀升,尤其深圳等一线城市房价又涨了一倍左右,对政府公信力构成了损害。政府不断反思和总结经验教训,相继出台了一些新的调控措施。此轮房价的调整,正是这一系列调控政策初见成效的结果,这是来之不易的。如果现在出台宽松政策去救楼市,不仅会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更将使中国楼市因为错过一次自然的调整机会而累积起更大的泡沫和更大的危险。

  其实,含有巨大泡沫的房价下跌是人心所向。据南方某媒体的一次随机调查:穗、京、沪、深四地有57%的受访人认为政府不应救市。其中,有38%市民认为“楼价还没跌至合理水平,政府应加大整治力度”。调查同时显示,72%的被调查者对楼市信心仍然低迷,在这种情况下救市,非但难以见效,而且充满危险。因为房价下跌是连年快速上涨以至于离民众实际购买力越来越远的结果。最佳措施唯有放任楼市的自然调节作用发力,促使房价与民众收入水平接轨,使得支撑房价的购买力因素发挥作用,而不是投机与炒作的力量占据主导。

  从银行角度来看,房价下跌不会威胁到银行的安全。香港房地产市场在1997年之后曾下跌高达65%至70%,但银行业不良资产率仅为1.5%。而中国内地房价,目前只有深圳和广州出现下跌,最大跌幅也只在30%左右,而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房价仍在上涨。据发改委、国家统计局7月16日发布的统计结果,全国70个大中城市6月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2%。紧接着,7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6月份经济运行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2%,涨幅比上年同期高4.2个百分点。

  显然,现在的问题不是房价下跌过度,而是尚未充分调整,调整远不到位。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鼓励楼市自身的调节作用发力,而不是人为地阻碍这种力量发挥作用。

  换个角度看,房价下跌也给银行带来了一次难得的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的契机。比如,过去银行贷款只是依据房屋成交价格,导致一些银行被高估值的房价骗贷,房价下跌之后,银行出于对自身风险的控制采取了预防性措施,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以对房产评估得出的价格发放贷款,大大减少了被骗贷的几率。举个具体例子:一套成交价格100万的房子,在过去,银行可依据成交价放贷70万元(以首付3成计算)。但现在银行对这套房屋给出的评估价格为90万,那么,银行放贷63万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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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趋势已变 暴利思维焉能不改
By  贾图 发表于 2008-7-23 10:09:00 

  房地产领域的暴利时代正由于房价整体性下跌趋势的日渐明显而渐渐终结,清醒地认识现状,理性地面对未来而不是一味顽固地坚守暴利,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笔者对房价将整体下跌的判断,源于一个基本的依据:无论是房价还是地价,都充满着暴利;无论是开发商、炒房者、地方政府,都成为暴利的最大受益者。而暴利必然由消费者买单。在卖方占据主导的市场,公众疯狂的追涨行为为暴利的追求者提供了最安全的保障,以至于市场中相关的利益主体都被暴利冲昏了头脑。

  但是,暴利也导致了整个房地产领域的泡沫化,这个泡沫化既包含房价部分,也包含地价部分,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当暴利主导下的房地产市场日益走向畸形,必然偏离公众的实际购买力,累积起巨大的泡沫,也积累起巨大的难以抗拒的调整力量。同时,房地产市场中各个利益主体对暴利的追逐,不断使潜在的消费需求因绝望而变成“放弃需求”,从而,使潜在消费群体逐渐枯萎——这正是笔者在去年年底判断房价将步入调整的最重要依据之一。而潜在的消费需求向实际消费的转化,正是决定房地产健康发展的主导型力量之一。因为,从潜在的消费需求向实际消费的转化过程,也是房价等待消费者收入跟进,从而,使得房地产市场在稳定需求群体支撑下,平缓而稳定向前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暴利蚕食了这一基础。

  当暴利成为市场各个主体普遍的追求时,加快了泡沫的累积过程,也加剧了风险。现在,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普遍的成交量的萎缩。这种萎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房屋成交量的萎缩,二是土地流拍现象频繁出现。成交量萎缩的真正原因在于,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地方政府,仍然死抱着暴利思维不动摇。实际上,在全国房屋成交量极度萎缩的情况下,广州新开盘的远远低于商品房价格的限价房,依然在短时间内销售一空。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真实的需求是存在的,而暴利因素的存在使房价远远脱离了民众的实际购买力,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的最佳选择是结束自己的暴利思维,将商品房降价销售。如果开发商把现有的商品房以限价房的价格销售,成交量会萎缩到如此地步吗?开发商宁肯死扛,宁肯冒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房价也不降低,坚决维护暴利不动摇,使得这种通过顺应市场,通过调整价格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变成了一种赤裸裸的对抗,开发商希望通过这种对抗维护暴利。但现实注定这种对抗的结果只能以开发商的失败而告终。

  地方政府也一样。对地方政府而言,土地就是聚宝盆,把原本价值1千万的土地以1亿元的价格卖出,财政收入就整整提高了9倍,这对GDP的推动,对个人政绩的提升作用都是便捷而有效的。当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占比高达60%,地方政府抬高地价的冲动变得何等强烈是不难想象的。尽管成本不是决定房价的决定性因素,因为按照开发商的说法,房价是由市场而不是根据成本来定的,但是,高昂的土地成本尤其是当面粉贵过面包的现象发生时,恐怕没有哪个开发商愿意考虑降价问题——对于长期在暴利中浸润的开发商而言,高昂的地价是推高房价的又一借口。这正是导致今天的房地产市场高度畸形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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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借鉴欧美经验向闲置房开战
By  贾图 发表于 2008-7-17 10:00:00 

  房屋闲置现象在每个国家都存在,但是,世界各国法律对这种现象的容忍度却是截然不同的。而目前,欧洲国家正在向闲置房开战,据报道,这些国家所采取的措施千奇百怪,但万变不离其宗:

  在荷兰,法律规定,如果一套住房空置一年以上,“不速之客”就可以入住,除非空置房业主能够证明其住房的闲置时间还未超过12个月,他就必须在政府的协调下无偿提供这些住房;在瑞典,政府甚至直接将无人居住的住房推倒;在德国,业主必须使空房得到重新利用,在房屋闲置率超过10%的市镇,当地政府还会推倒那些无法出租的住房;在法国的一些城市中,房屋闲置的第一年,业主必须缴纳的罚金为房款的10%,第二年为12.5%,第三年为15%,以此类推;丹麦政府则在50多年前就开始对那些闲置6周以上房屋的所有者进行罚款。

  不仅欧洲,美国也对闲置房毫不客气。在美国亚特兰大的一些地区,甚至有业主出钱让人租住其房屋以逃避因房屋闲置而面临的处罚。此外,美国的克利夫兰和巴尔的摩等城市与德国和瑞典一样,也将空置房推倒。这些国家为何如此严厉地对待空置房呢?

  其一,是为了使有限的住房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利用。如果大量住房闲置,就会使得一部分人的居住空间受到挤压。而几乎欧洲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把住房视为一项基本的人权,要求政府必须解决住房问题。在荷兰,早在1901年荷兰就颁布了《住房法》,要求政府向居民“提供充足住房”。荷兰政府为此共建造了239.36万套公共住房——这一数字对人口不多的荷兰而言是相当大的。

  其二,为了打击房屋囤积,抑制投机炒作,平抑房价。商品的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大量房屋闲置等于减少了住房的有效供给,会在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之间形成一个缺口,导致供不应求的局面,必然推动房价的上涨,甚至,导致房价的失控,恶化民生。关于这一点,从相关国家采取的措施中就可以看出来。如果房屋空置,业主必须同意让“不速之客”居住以消化有效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会愿意多买住房,等于将相当一部分投机性住房剔除,使房价体现为有效需求拉动的结果,而非投机与有效需求共同拉动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房价的走势会比较平缓。事实上,从历史数据来看,欧洲的房价走势整体而言是比较平稳的。

  其三,为了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这是一个人所共知的常识。尤其是欧美国家,他们所说的“House”(房子)其实是指别墅,而我们国家所说的房子在欧美其实叫公寓。欧美国家的房子一般都比较大,会占用较大面积的土地,而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政府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避免浪费,也避免占用过多土地(尤其是耕地)。闲置房屋一方面占据着土地空间,使得土地无法再使用,另一方面,房屋又是空置的,它等于造成了双重浪费。政府通过严厉措施抑制空置房,等于间接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避免了土地浪费。

  相比之下,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更稀缺,更需要提高住房与土地的利用率。但是,由于法律对投机行为的抑制作用缺位,使得“禁止炒房违宪”这样的奇谈怪论也出来了。正因为环境宽松,在许多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尽管一些楼盘的房屋已经销售一空,居住者却寥寥无几,投机性住房大比例的出现,导致了大量住房的闲置。我国近年来的房地产投资增速很快,但房价却连年飙升,追根溯源,在于大量住房被投机者囤积沉淀下来,这些存量住房绝大部分是闲置的,不仅造成了住房的浪费,也因为减小了住房的有效供给而推高房价、推高房屋租金。同时,由于大量住房被囤积闲置,政府必须拍卖更多的土地建房,造成土地资源被快速蚕食。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我国耕地面积已经从1996年的19.5亿亩缩减为2007年的18.26亿亩,离18亿亩的红色警戒线已是咫尺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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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调整的楼市不需要救
By  贾图 发表于 2008-7-14 10:47:00 

 
  刘道伟 漫画
  上证观察家

  所谓的房地产救市呼吁,其实是一场维护楼市稳定发展幌子下的私利捍卫——捍卫的当然是开发商、地方政府、银行等相关主体的利益,损害的却是民生和政府的信誉。实际上,楼市既不需要拯救,也没有必要拯救,拯救楼市的结果,只会使房地产市场因错过一次难得的调整机会而累积起更大的泡沫,这必将为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埋下更大的隐患。

  ⊙贾图

  

  一路下滑的深圳房价不仅令开发商们孤枕难眠,也让有关部门坐卧不安。由深圳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2008年上半年深圳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今年前5个月,深圳住宅每平方米销售均价调整幅度接近30%,基本回落到去年年初水平。销售面积更是锐减。《报告》据此呼吁政府救市。

  就全国而言,深圳市的房价跌幅是最深的,但尽管如此,其房价也仅仅才回落到2007年年初的水平,而我国早在2005年就开始对房地产进行调控,也就是说,2005年时的房价在中央看来就已经过高,因此才出台调控措施的,以此推理,如果房价不能回归到2005年的水平,救市就可能与当初的调控政策发生冲突,或者说,救市被视为对前期调控政策的某种否定。

  许多人对这样一个观点都持赞同态度:深圳房价此次下跌过快,是前期上涨过快导致的。过快的涨速累积的泡沫,终于破裂并引发房价下跌。那么,在房价非理性上涨的过程中,政府官员又是什么态度呢?

  在深圳房价节节上涨时,深圳市长许宗衡在记者招待会上指出:“深圳房价目前基本是理性的……你到深圳看看,九成以上楼房晚上都亮着灯,这说明深圳楼房多是自购自用,而不是像其他地方在炒房价。”也就是说,深圳房价完全是建立在真实需求基础之上的,就不存在泡沫,那么,根本没有救市的必要,因为,在庞大真实需求的支撑下,房价即使下跌也并不值得担忧。深圳市有关官员应该与房价在上涨时一样,保持乐观的心态。

  但是,深圳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报告》,与此前深圳市长的说法相悖。《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深圳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64.7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6.72%;其中住宅空置面积65.3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高达84.5%,而空置率高往往是自住需求不足或投机比例占比过高所致。如果此前房价的上涨是真实需求而非投机推动,这么大的空置面积又是如何来的?如果相关官员的说法正确,那么,有关部门是否为了让政府救市故意夸大了空置面积?如果《报告》中的数据正确,有关官员此前是否在通过故意遮掩楼市中的投机行为而拒绝在中央倡导的楼市调控方面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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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客“裸泳”重塑楼市秩序
By  贾图 发表于 2008-7-7 9:03:00 

  炒房客遭到市场的重创,意味着,中国楼市的参与主体将逐步发生变化。投机性住房逐渐淡出而真实性需求成为主流的房地产市场,其价格变化将为真实的需求所决定,楼市将更加健康与成熟。同时,为了避免投机退却给当地房地产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今后地方政府在抑制炒房行为方面,或许会更积极一些。

  自去年10月份以来,深圳房价整体下跌超过30%,多数炒房客成为裸泳者。据报道,炒房客李金东就是其中一个被深套而“猝死”的典型,不久前,他还是一个有着亿万资产的炒房客,如今他成了住每月300元农民房的清贫一族。李金东在最多的时候囤积了60多套房子,在房价下跌后卖不出去,面对各大银行每个月30多万的还贷压力,李金东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把他的69套房子全部协议转让给以前的炒房团朋友,协议价格就是帮他还剩下的银行贷款。

  只有到潮水退却,才能知道谁是真正的裸泳者。

  深圳房价的快速深幅调整,让在深圳的炒房者首先裸露出来,只不过,潮水冲走的是财富,留下的是炒房客的伤感和疼痛。

  国人普遍同情弱者,但对炒房客从富豪到一贫如洗的遭遇,却鲜有同情者,更多的人是以“活该”来表达自己的感受。炒房客作为助推房价上涨的主要力量之一,它在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挤压了其他人的生存空间,这是炒房客遭到人们痛恨的原因。炒房客从财富巅峰的坠落,给了民众一次“复仇”或看笑话的机会,让他们从忧虑中感受到一丝希望。但是,炒房客“裸泳”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此。

  炒房客遭到市场的重创,意味着,中国楼市的参与主体将逐步发生变化,或者说,炒房客“裸泳”将重塑楼市秩序。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楼市都不可能完全消除投机者,但是,像中国这样,投机者占比如此严重的房地产市场却极为罕见。《深圳蓝皮书:中国深圳发展报告(2007)》显示,深圳2006年置业者中有超过30%置业者在取得产权证后半年内转手,投机之严重由此可见一斑。据媒体调查,在某些楼盘,炒房客控制的房屋比例甚至占到了85%以上。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已经由于过度投机而走向扭曲——事实上,从世界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在任何市场,当投机者而不是实际需求者占据市场主导的时候,这个市场都难逃崩溃的命运。

  炒房客的进入,营造了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但是,这个远远偏离民众购买力的繁荣显得非常脆弱,一旦对房价上涨的预期不再,一旦对未来利润的透支达到某种临界点,房价就会掉头向下。而且,这种下跌通道一旦形成,就会有一个加速下跌过程。深圳的例子最能说明问题。原因非常容易理解:建立在投机需求基础上的市场比建立在真实需求基础上的市场更不堪一击,更容易形成羊群效应。在真实需求支持下的房地产市场,即使房价下跌,真实的需求由于是自住性购房,其住房向市场抛售的几率低,难以突然放大市场中的住房供应量。而投机性住房,一旦房价下跌,投机者对未来房价上涨的预期被动摇,他们就会争相向市场抛售囤积房屋,导致此前多年的存量住房突然向市场释放,使市场中的房屋供应成倍放大,导致房价快速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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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救市”只会埋下更大隐患 
By  贾图 发表于 2008-7-2 10:07:00 

  在楼市步入调整周期之时,许多开发商不愿意降价正是由于对地方政府托市的预期,而我们现在需要消除而不是强化这种预期。中国房地产市场如果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挤压出累积的泡沫。人为中断调整只会埋下更大的隐患。夸大调整的危害,鼓吹房地产救市是非常危险的,这种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发展空间和危害民生的主张值得警惕。

  ⊙贾图

  进入2008年后,国内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急剧萎缩,许多房地产企业开始面对岌岌可危的资金链。一批学者认为:“在CPI周期上行、经济周期下行的背景下,中国楼市需要一场挽救市场预期的行动,因为它关乎消费,关乎经济全局。”“救市论”专家建议,需要实施局部的政策微调,来挽回楼市的颓势,避免更大的损失。

  中国房地产需要救市吗?

  从全球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曲线来看,任何一个市场都存在着一个波动周期。一般而言,越是房地产市场成熟的国家,每一个周期的时间越长,周期内价格波动越平缓。越是新兴的房地产市场国家,其房价波动周期时间越短,价格波动越剧烈。

  房地产市场成熟的国家,我们可以举美国的例子。从美国房价自1818年至今190年的价格波动周期来看,其楼市价格的涨跌周期平均在18年左右。上涨周期和下跌周期一般都要延续18年左右。但在这一过程中,价格波动并不大。从美国房价走势的历史数据来看,它在完成一个长达18年的上涨周期后,其房价涨幅有的仅15%,而这一涨幅在我们这里可能一个月就完成了。新兴的房地产市场国家,我们不妨看看越南这个例子。越南在短短的3年中,房价的持续上涨就已经令这个国家难以承受。胡志明市商业中心滨城市场的商铺价格三年来上涨了40%,其租金两倍于泰国曼谷工业园的租金价格。而这种偏离民众实际购买力的上涨是没有根基的,它由市场的内在力量所决定。一旦一个周期完成,就会自然过渡到另一个周期之内。

  笔者通过对越南、印度等新兴房地产市场的研究发现,这些国家的房地产周期一般也为10年。中国与这些国家的情况大致接近,那么,在房价已经连续10年保持上涨态势的情况下,从来没有经过像样调整的中国房价改变原有运行轨迹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这是市场自我调整的过程,同时也是挤压泡沫的过程。如前所述,由于新兴房地产市场国家的价格波动周期较之成熟房地产市场国家一般都比较短,在一个周期即将结束逐渐步入另一个周期的时候,通过人为干预中断楼市的自然调整,只会使泡沫进一步累积,其结果必然是引发更剧烈的波动。

  许多人知道,美国次债危机的直接原因是房价的快速、深幅下跌,那么,又是什么导致房价的大跌呢?原因就是,在住房市场成交量陷入低迷状态的情况下(这说明房地产市场开始步入自然调整状态),格林斯潘主政的美联储却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进行干预,以激活房地产市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于是,许多金融机构纷纷降低门槛,向收入低且不稳定,信用等级在一般以下或没有信用记录的人发放按揭贷款。这一政策不仅中断了美国房地产市场的自然调整,也推高了房价,当房价快速上涨之时,美国100多年来形成的楼市周期遭到破坏。但是,人们只能推延而不能消除房地产市场的内在调整动能,人为拖延只会加剧能量的集中,使房价以更极端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此后美国房价持续下跌,并引发了严重的次级债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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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论房价的整体下跌已成定局
By  贾图 发表于 2008-6-12 10:50:00 

  本人在《上海证券报》先后发表四篇论房价走势的文章,分别从资金、供求关系、成本、保障住房角度入手,推断我国房价的整体下降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在这期间,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支持我的观点。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最近提出,现在房价没有调整的城市都将会调整,这个调整将会发生在今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他认为,2006年、2007年房价过快上涨,开发商获利过多是房价调整的主要原因。

  钟伟先生和我在对房价走势的判断上基本一致,但关于调整原因,我更倾向于认为,房价持续上涨远离民众的实际购买力才是房价步入调整的根源。今天,我就从购买力角度入手,对房价走势作进一步的分析。

  住房有三大功能:居住、投资和投机,其中,居住功能是基础,其他两大功能都是建立在住房居住功能基础上的。当住房作为居住功能而存在的时候,它就是消费品,而消费品的价格是由消费者的实际购买力水平所决定的。

  国际上一般用“房价收入比”来表示房价的合理性与消费者的实际购房能力。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一个地区的住房平均价与家庭年平均收入的比值。比值越高,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比值越小,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高。1996年,联合国人居中心出版的世界人居报告中,在对50多个国家的首都城市进行调查后认为,一套住房的合理价格应在居民年收入的2至3倍,如达到5倍时,大多数人就会无力购买,市场就会出现问题。发达国家的住房市场,其“房价收入比”基本上在这个范围内。比如美国,其“房价收入比”平均为2.8倍。

  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国际专家(包括世界银行专家)给出的“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为3至6倍,也就是一个家庭3年到6年的收入,可以购买一套住房。据有人考证,3至6倍的“房价收入比”出自20世纪90年代初的世界银行专家AndrewHamer,他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了这个被世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而这个比例得到了中国政府的认同。1998年,国务院23号文提出,一个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而当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的涵盖范围是占人口8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

  “房价收入比”定为4倍,是有关部门经过综合评估后得出的结论。而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市2004年和2005年的房价收入比分别是6.52倍和9.83倍,而2006年则飙升至15.76倍,到2007年,飙升到20倍以上。上海、北京等城市中心城区的“房价收入比”,甚至达到了30倍至50倍以上。这说明,以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这个标尺来衡量,我国房价已经远远超出了民众的实际购买力。

  而且,在作出这一比较的时候,我们其实还忽略了一个隐性因素,即社会保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由于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基本上都由财政负责提供,民众高枕无忧,其收入的实际含金量非常高,换句话说,其收入的绝大部分可以用于消费。也正因为此,美国人一向喜欢大手花钱,甚至常常花得不名一文也照样无忧无虑,其原因就在于有社会保障这座靠山。而在我国,由于社会保障性产品的供应尚不健全,民众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自己“筹备”资金以弥补社会保障缺口。而伴随着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20年中,我国教育学费上涨了25倍,医疗费用上涨了19倍。这意味着,民众的收入并不能完全用于购买住房,还必须应对这些必需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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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对房价的影响将是震撼性的
By  贾图 发表于 2008-5-30 10:12:00 

  四川汶川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这场灾难对我国GDP的影响有限,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对房价的影响却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地震对房地产总体市场没有影响,因为川北地区基本上属于农村地区,受灾民众多数不属于商品房有效消费群体。一种观点则认为,地震将对房价走势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具体到原因,则相对比较复杂,因为每个人使用的分析工具有比较大的区别。

  我倾向于后者。地震对房价不仅会产生影响,而且,可能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首先,是非常持久的心理影响,这将不仅会抑制人们的购房需求,还会在短期内把存量住房推向市场,从而,使房价步入下跌轨道。

  这次地震所造成的影响,并不仅限于北川农村地区,它波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16个省(区、市),417个县,灾区总面积44万平方公里,受灾人口4561万人。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中西部16个省(区、市)的许多消费者,将不得不重视现有住房的抗震等安全性能。地震摧毁房屋导致的大宗财产的毁灭,将给购房者尤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者带来巨大心理压力。今后在买房的时候,他们首先就要考虑防震问题,将对住房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现在市场中庞大的无法满足消费者安全需求的存量住房,将被释放出来,导致市场中住房供应量的突然放大,从而,对房价构成强大压力。

  由于我国已经30多年没有发生过这样的大地震,不少楼盘要么在设计时没有严格遵守防震标准,要么在建设过程中因偷工减料等行为,影响到了抗震性能。在近年来对房地产的投诉中,质量投诉始终是名列第一位的,其中,“新房的裂缝问题已经成为居民住宅质量投诉的焦点”。这源于制度缺陷。根据我国现有规定,新建商品房的竣工质量验收实行由开发商自行进行、工程监理资料备案制度,开发商只要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就可以交付,出现质量问题在所难免。

  也正因为这一点,消费者对缺少制度性监督和制约的开发商所建设的房屋质量存在着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将随着未来制度的完善和监督机制的健全而逐渐得到缓解,而在此之前,不信任感与不安全感将对人们的购房行为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其次,是对购房理念的颠覆。

  人们购房主要有三种:一是自住,二是投资,即买房出租,三是投机,即低价买高价卖赚取差价。这次地震发生后,三种买房需求都受到了打击。

  地震发生后,几乎所有的银行业都表示它们并不承担地震风险,按照正常程序银行有权追回贷款。其理由是: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除了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外,还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这两份合同属于主从关系,虽然因为地震导致房屋标的物灭失,从而导致房屋抵押合同终止,但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借款人仍要承担还款责任。

  这意味着,一旦房屋因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发生倒塌,承受损失的既不是银行,也不是开发商,而是购房者自己,并且,即使在房屋倒塌,不动产消失的情况下,贷款还必须继续偿还。虽然央行表示,将考虑灾区民众的具体情况,采取妥善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但是,此事给购房人带来的震撼是显而易见的,过去那些热衷于买房的人开始考虑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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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房价整体下降已成定局
By  贾图 发表于 2008-5-20 10:34:00 

  本人在《上海证券报》先后发表三篇论房价走势的文章,分别从资金、供求关系、成本角度入手,推断我国房价的整体下降趋势已经不可逆转。这些文章正引起越来越大的反响,一些研究机构也开始成为我的“同盟”。高盛近期在一份最新报告中预测,受到近些年来房价上涨过快、紧缩式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供过于求等因素影响,国内房价将在未来一年出现至少15%的下降。

  我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理性的分析人士与研究机构,客观地认识这个市场,房价即将下跌的结论将日渐成为主流。今天,我再次从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角度,分析房价的未来走势。

  能够影响房价的因素,从住房供应性质来看,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保障性住房,二是商品房,两者的平衡关系,直接决定着房价的走势。我们知道,香港楼市价格从1997年到2003年8月持续下跌,房屋价值缩水70%,17万家庭成为“负资产家庭”。而在1997年以前,香港房价涨势如虹。为何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就在于政府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投入。董建华主政的港府,投入巨资建设大量平民住宅——公屋数量占到整个市场的50%左右,保障性住房供应量的扩大必然蚕食商品房市场的空间,从根本上改变供求关系,导致房价的快速下跌。

  新加坡的情况大致差不多。新加波地少人多,如果住房供应完全交给市场,房价将变成“天价”,而实际上新加坡的房价相对比较稳定,这成为新加坡保持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根基,关键就在于,其住房供应结构中,商品房占比非常小。新加坡政府规定,占住户总数3%的富人由开发商提供住宅,收取很高的土地出让金,入住后收取高额物业税,而对占住户总数80%的中低收入者提供由政府控制户型和房价的房屋,对15%的困难户供应由政府补贴的房屋。由于保障性住房占比大,开发商不能通过垄断形成定价权,房价走势平稳。

  这两个例子说明,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在整个住房供应体系中的比例,直接影响着房价的走势。具体而言,这种关系就是,当保障性住房占比较大时,房价会保持平稳态势,波动较小。而当商品房占据主流的时候,开发商掌控定价权,逐利的冲动会使它不断通过各种手段推高房价。商品房的占比越大,这种垄断性越强。

  我们知道,2003年以前,我国房价走势平稳,涨幅非常小。而在2003年以后,房价飞涨。为何?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房改23号文,所设计的住房供应体系,是城市80%以上的家庭由政府供应经济适用房,而不是开发商供应高价商品房。也就是说,保障性住房是市场供应的主体,属于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占比只有10%多,而到了2003年,建设部出台的18号文把经济适用房由“住房供应主体”改成了“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这意味着,保障性住房被商品房所取代——尽管它带有“保障性质”但毕竟落脚点在“商品住房”上。因此,2003年当年的房价涨幅,就超过了1998年至2003年的累计涨幅。

  保障性住房被市场化的商品房所取代,等于赋予了开发商垄断定价权,房价的失控也源于此,即使2005年的房地产调控,亦不能阻止房价快速上涨的步伐,因为,调控没有改变住房的供应结构。可以这样说,如果住房的供应垄断在开发商手中,房价的走势就可能降下来。但是,房价的持续上涨,越来越远离民众实际购买力的现状,令民众忧心忡忡,也令政府不安。在认识到我国房价飞速上涨的真正症结以后,政府开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而这成为促进房价下跌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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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房价整体下降已成定局
By  贾图 发表于 2008-5-16 13:47:00 

  对于房价的走势,我在《上海证券报》先后发表了《房价整体下降已成定局》和《再论房价整体下降已成定局》两篇文章,分别从资金和供求关系角度入手,推断我国房价的整体下降趋势已经不可逆转。今后,我从成本角度再次对房价的未来走势作出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商品的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成本对商品价格所起的作用主要取决于它的传导能力。当然,就直观感受而言,人们更倾向于这种常识性判断:当成本上涨时,成本总要向商品价格传导,尽管传导要经过一个过程,需要耗费一定时间,但人们对传导的趋势是确信不疑的。当这种常识性判断成为人们的共识,就会成为民众的一种自然选择,而且是带有群体性的选择。这一点,在房地产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如果成本上升,在成本将很快向房价传导的预期推动下,人们(尤其炒房者)会争相加入到买房的队伍当中去。反之亦然。因而,成本的变化在房价涨跌中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在房价的整个构成中,众所周知的问题是,地价占据着绝对重要的部分。人们通常所说的地价即土地费用,它一般包括向政府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整理费用等。土地费用在房价中的比重,占到20%至30%左右。当然,那些早期在地价很便宜的时候拿到土地的开发商,其土地费用在房价中所占比重有的甚至不足10%,但是,许多开发商为了掩盖暴利,常常会根据现有的地价水平来计算成本,以最大限度地将利润变小,既确保自己的利润最大化,也容易在避税方面做文章。

  除了土地费用,还包括建安工程费用、配套设施费用、税费和项目运营管理费用等等。整体而言,土地费用在整个房价构成中占比是最高的,这一点几乎无人不晓。因此,哪怕是最普通的老百姓,也常常根据地价的走势来判断房价的走势。最近几年房价之所以快速增长,地价快速上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因为地价飞涨给人们带来了一个强烈的房价仍将大幅、持续、快速上涨的预期,它不仅把已有消费能力的人变成实际的消费者,甚至把那些没有消费能力的潜在消费者,也吸引进来,加之炒房者的涌入,房价在群体性选择的推动下快速上涨。因此,在地价涨速越快的阶段,房价的涨幅也越快。主要是地价上涨影响了人们的购房行为。2007年上半年,是我国房价涨速最快的一个时期,尤其是深圳、广州等地,深圳市半年的房价涨幅超过了50%,而在那个阶段,也正是“地王”一个接一个密集出现的时候。

  但是,在去年9月房贷新政推出后,地价就停止了疯涨的步伐,因为资金的收紧意味着未来房地产业不确定性风险的加大,开发商将从“进攻”(如疯狂拿地)向“防御”(开发已囤积土地)转变,地价回稳是非常容易预见的。紧接着,2008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打击囤积土地为核心的重拳, 不仅加大了囤积土地的成本,也加大了囤积土地的政策风险与资金风险,这使得地价掉头向下。

  以上海为例,在中央打击囤积土地的政策发布后,备受瞩目的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F地块公开出让,以底价67.5亿元成交。而在2007年12月份,业内人士估计的成交价格约在180亿元左右。这仅仅是一个开头,随后,全国不少城市的土地拍卖出现流拍现象,深圳、广州等市的地价则迅速步入下降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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